摘要:文章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和总结,阐述了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的现状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善城市污水处理的具体措施,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现状;改善措施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但是相应的淡水资源的需求和消耗也在不断增多。水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资源,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这种观点的驱使下,水环境的质量越来越恶劣、水资源短缺也越来越严重,带来一系列危及城市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本文主要就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及改善措施进行了研究 

  2 城市污水处理现状分析 

  2.1 污水处理技术落后 

  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否高效运转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都是沿袭了欧美国家近百年来的路线和处理技术,在吸收、消化国外技术的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技术,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现阶段采用的污水处理技术与同期国外的技术水平相比依然还很落后,始终存在效率低、能耗高、维修率高、自动化程度低等缺点,从而影响它们在污水处理厂投标中的竞争力。 

  2.2 资金短缺,投资力度不够 

  由于我国经济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用于水污染治理的资金还很紧缺,不可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技术和模式,依靠大规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来改善水环境。 

  即使修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其高昂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也是城市污水处理率低,水体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状况是1/3运行正常、1/3 不正常、1/3 处于闲置状态,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转率只能达到50%,我国污水的实际处理率远远低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虽然近几年国家对污水处理投资有所增加,但与国外相比还差距甚远,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所以我国应通过宏观调控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对城市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 

  2.3 管理水平低 

  传统的处理技术较复杂,我国目前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这样就造成了即使已建成的污水厂也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制约了已建成城市污水厂的正常运行。 

  针对实际情况,国家提出了至2010年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不低50%的目标,由此,我国污水处理事业将是大城市和广大中小城市(镇)并举。 

  以上这些因素就决定了应用于污水处理技术首先必须经济、高效、节省能耗和简便易行。因此,研究和开发对传统工艺的改造和替代的新工艺,发展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处理效果好且高效率低能耗的污水处理技术,是我国当前污水治理领域的一项主要任务。 

  3 改善城市污水处理的具体措施 

  3.1 转变观念,变废水为资源 

  在对城市污水的认识上,人们经历过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技术手段和认识的限制,人们曾经把城市污水看作是“废水”。既然是废水,自然就是简单处理完后向下游排掉就可以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越来越大,追究城市水危机的根本原因,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是水的社会循环超出了水的自然循环可承载的范围。因此,只有充分遵循水的自然运动规律,合理科学地使用水资源,使上游地区的用水循环不影响下游水域的水体功能、社会循环不损害自然循环的客观规律,从而维系或恢复城市乃至流域的良好水环境,才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从“取水―输水―用户―排放”的单向开放型的用水模式转变为“节制地取水―输水―用户―再生水”的反馈式循环流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这一重大用水模式的转变,加强污水再生利用是关键。 

  3.2 统筹规划,变大集中为合理布局 

  正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过去在城市污水处理的规划布局上,一般都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安排在城市的下游,靠管网拦截,重力自流,把城市污水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到下游的自然水体中去。现在城市污水是一种资源了,必须重复利用。如果仍采取过去的规划布局,城市污水处理完,如要利用就需要再重新铺设新的管道,采用分级提升的办法,输送到城区用户。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工程建设成本和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还会形成极高的运行成本。因此,没有合理的污水处理厂的布局,就没有水资源保护目标的实现,也不可能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所以,必须改变过去“大集中,大排放”的规划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处理,有利使用”的原则,重新审视和调整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适当采取分散、小型、多级、循环的方法,合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促进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 

  3.3 创新工艺,变单一为综合 

  同样是由于过去对城市污水认识上的偏差,不仅形成了规划布局上的不合理,而且也造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工艺上的先天不足。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是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部分二级处理工艺中也没有考虑除磷脱氮功能,出水没有消毒工艺,不适应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要求。 

  因此,在城市污水处理的工艺上必须按照“最大化利用”的原则,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争取由单一的处理工艺改造为综合处理工艺,通过积极推广各种膜分离技术、臭氧氧化技术以及安全消毒技术的应用,努力改善城市污水处理水平,达到再生水的指标要求,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同时要努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技术进步,推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3.4 科学运营,变事业单位为企业 

  目前,许多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还仍然是事业单位。这不仅造成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还形成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府和污水处理单位由于共同利益关系,难以相互监督与制约。因此,必须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企业化改造,并彻底与当地政府脱钩。在转企改制工作中,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政府监管,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5 综合考核,变以量为主为量质结合 

  在以往的考核体系中,只是注重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出水标准,而对进水水质基本不监控。重“量”而不重“质”的考核方式,带来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城市水体污染物削减效果不理想的后果,甚至出现了抽取河道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原来河道的消极现象。 

  因此,要改变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考核方式。要变以量为主为以量、质结合为主,要把主要污染物削减的效率作为评价城市水处理成效的主要指标。逐步建立“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削减与污水处理费的核拨挂钩”机制。不仅要督查实际处理的污水量,还要考核COD、氨氮、总磷的削减量。并和污水处理企业的经济利益密切结合,促进企业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3.6 加强监管,变临时为常态 

  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正常运行,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监管。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监管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管体系,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工作明显滞后。在工作方法上基本是临时抽查,“事后评价”,这种监管方式使得监管工作时常处于被动状态。必须尽快建立起“事先、事中、事后”为一体的常态监管机制,全面、系统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完善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4h监控,形成灵敏高效准确的监管机制。 

  4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的加快,城镇污水量将越来越大,水环境污染也会日益严重,建设和运营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是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的重要举措。面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将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参考文献: 

  [1]方志文,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城镇污水技术经济分析[J],上海市政工程,2006 

  [2]张忠祥,城市可持续发展与水污染防治对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