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肯定是需要的,关键不在要不要烧,而在怎样烧。就个人立场而言,我反对的是一概肯定盲目推崇带来的垃圾焚烧大跃进。我担心如此下去,必致垃圾焚烧遍地开花,最终使垃圾焚烧所隐含的环境风险趋向最大化。

  我的担心应该不是杞人忧天。君不见,但凡购买力强的发达地区城市,周边城郊莫不插满垃圾焚烧大旗?为了给这种垃圾焚烧大跃进辩护,主烧派往往不惜把广告辞章当论证依据,把理想当现实,把垃圾焚烧夸到完美无缺的地步。无利不起早,他们愈是这样不遗余力,就愈不免令人怀疑其用心,也就愈必须警惕垃圾焚烧背后的私利驱动。

  马克思认为国家是必要之恶,垃圾焚烧发电同样不是天使而也是一种必要之恶。所以人类在因垃圾危机不能不与垃圾焚烧发电共处的同时,也必须像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样,给垃圾焚烧发电套上笼头。无论垃圾危机怎样严峻,焚烧发电都不能是首选,而只能居辅助地位,只能是填埋、堆肥、分拣等所有常规手段已经穷尽之后的补充手段。惟其如此,才能将烧的环境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这就是说,对垃圾焚烧发电不能过于理想化和浪漫化,而应持以最大限度的审慎。这种最大限度的审慎,应体现为至少如下四条基本原则:

  1.不分拣到位不焚烧

  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这早就是社会共识。现在的问题,不是有没有这样的社会共识,不是公众的素养够不够,而是城市政府到底有没有决心。垃圾分类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正如媒体已经指出的,日本人垃圾分类做得细,首要原因是他们垃圾分类运输设施做得好;台北近年垃圾总量锐减,也因为垃圾分类设施服务周到;美国人垃圾分类意识强,同样因为他们的垃圾分类运输排班表容易一目了然。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不论公众的分类冲动多么强烈,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强大基础设施来配合,就绝无落地的可能。

  所以,垃圾分类试点在诸多城市迄无所成,板子不能都打到公众的屁股上,怪罪于所谓公众素养,该检讨的是城市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是否尽职尽责,如果并未尽职尽责,则说明其于垃圾分类纵然不是毫无诚意,起码也是半心半意。半心半意不可能做成任何大事,分类无成空耗公帑,理当问责城市政府,而不能反过来,充作城市政府大干快上垃圾焚烧发电的理由。

  2.不财政全额不焚烧

  今年4月的一个研讨会上,主烧派旗手、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欢呼:“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在2008年-2015年将迎来黄金时期。”他为什么会如此情不自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一位负责人当时就道破天机:由于获得回报相对稳定,垃圾焚烧设施备受投资人青睐,所以比较容易市场化;特别在当前全球经济严峻的形势下,会有更多的投资人将目光转向能源领域和环保领域,以寻求长期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引自中国固废网4月26日报道)

  毋庸讳言,市场化已是中国垃圾焚烧发电的明显趋势。但巨大的环境风险却注定,在国情特殊的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并不适合市场化。发达国家可市场化,因为无论权力还是资本,在发达国家都受到严厉制约,而我们并不具备这样的制度环境。跟权力结盟的垃圾处理巨头如果不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只能无可奈何,最终的恶果则是社会买单,用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来买单。

  这不是单纯的逻辑推导,而有铁的事实支撑。国家发改委之所以去年就考虑要调整垃圾焚烧发电的发电补贴政策,盖出于焚烧发电企业普遍的弄虚作假。为骗取发电补贴,他们大量使用煤和油来发电,焚烧发电厂因此很大程度上蜕变为火电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监管的失灵。

  面的问题如此严峻,点的问题就更触目惊心。最近媒体披露,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附近村民癌症死亡率剧增,已是一个响亮的警钟。同样的故事发生在深圳。早在今年8月,媒体就披露,私营企业龙岗垃圾焚烧厂,其臭气在1.6公里外都能闻到,遂引爆当地居民集体抗议。

  不难想象,垃圾焚烧企业失控到了何种程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张付申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一针见血地指出,炉温要达到设计标准,必须掺加大量“活性炭”来辅助燃烧。但活性炭极昂贵,所以很多垃圾焚烧发电厂偷工减料,只在应付检测时才姑且照章使用。这是垃圾焚烧反而助长污染的重要因素。当下中国,制度环境的根本改观非一日之功,只要制度环境没根本改观,监管就不可能落到实处,企业社会责任也就不可能落到实处,企业惟利是图的本性就无从遏制。

  这种背景下,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极其严重,垃圾焚烧发电极有异化为打着环保旗号的环境公害产业的可能。如果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财政全额保障,不计成本,才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这方面也并不是没有先例。同在深圳的宝安垃圾焚烧厂,安全系数就大得多,据媒体报道,它的烟囱几乎没有任何可视烟雾排出。政府测试也表明,该厂几乎没有二噁英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原因就在于该厂全系政府投入。只不过,其投入比私营垃圾焚烧厂高得多——宝安厂每吨垃圾燃烧所耗费成本是龙岗厂的10倍。但财政本应取之于民用于民,垃圾焚烧发电既然非上不可,就不必像葛朗台那样过于计较。烧不起就不要烧,要烧就应该不惜血本,以绝对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为最大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