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国家、浙江省及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群众造成的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的施工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施工环境管理的系,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施工人员环保教育”;
(2)是否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合理布设施工营地位置;
(3)路基施工中是否先铺过水涵管,再筑路基;
(4)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5)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特别是压路机等高噪声、强震动作业施工。对固定强噪声施工机械是否采取围挡柔性减噪网或其它减噪措施;
(6)是否按照设计在拟定的取土场取土,取土完工后是否对取土场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7)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是否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是否集中填埋;
(8)建材堆场设置的环境合理性及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是否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