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四)运营单位日常测定的进(出)口水量和COD、氨氮浓度数据不全的,扣5分;
(五)工艺运行台帐及相关COD、氨氮削减量辅助说明资料不完善的,扣5分;
(六)污泥处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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