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城市污水处理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责任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拟定以及增修订城市污水排放管制项目和限值;二是在城市排放污水之前做好管制工作;三是对城市排放污水的流量进行测定和对污水进行采样、检测;四是负责对污水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更换;五是负责污水下水道的检查、清洁以及维护工作;六是对污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过后进行排放等等。

一、城市生产中污水来源分析及其分类

  城市的生产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均能够产生废水。比如说城市工业生产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在产生脱盐水、软化水和纯水的设施中产生的浓盐水,以及在钢铁生产的各个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等。弄清城市废水的来源就能为合理的处理好废水奠定基础。一般说来,企业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包括了敞开式的净水循环系统、密闭式的纯水或软化水循环系统以及敞开式的浊水循环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的部分和结构稍复杂,但是在密闭式的纯水和软化水循环系统中除了一般性渗漏之外基本不会产生其他废水。敞开式的净水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可以直接用于浊水循环冷却系统,这样看来整个循环冷却水系统产生的工业废水集中于敞开式的浊水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脱盐水、软化水以及纯水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十分重要的冷却剂,然而在企业生产这些脱盐水和软化水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约40%左右的浓盐水,目前浓盐水的处理常常是串级使用或者直接排放,浓盐水也没有被当做工业废水的范畴进行处理。除了以上介绍的两种废水之外,钢铁生产的各个工序中也会产生一些废水,包括冲洗地坪和输送皮带产生的废水、自湿式除尘器产生的废水、冷轧水等。这些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夹带的固体悬浮物,含铬废水等。

二、城市生产生活中废水的污染成分分析

  在城市的用水和排水中,一般焦化和冷轧的废水都可以通过相应的工艺处理后,在达到行业污水纳管标准后通过企业的污水管网进入到企业回用水管网,这样可以实现废水的再利用。 故在焦化和冷轧的工艺中产生的废水往往只占到企业工业废水的一小部分。 这大部分的废水的产生常常在于企业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判断企业的废水成分的指标有浊度COD、 硬度与碱度等。浊度主要是指水中的悬浮物和胶体物质引起的水的浑浊。企业的循环冷却水系统中的浊度物质常常是一些泥土、砂石、腐蚀产物、水垢等不能溶解于水的物质组成的悬浮物以及铁铝等易产生胶体的水中悬浮物。COD 指标常常用于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的多少。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是指亚硝酸盐、硫化物等具有还原性的化合物,也是工业废水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另外,对于循环冷却系统而言,在逐渐的被浓缩的过程中,冷却水的硬度和碱度都会改变,一般表现为硬度和碱度的升高,这样的废水进入污水系统也会导致污水系统内的水的硬度和碱度升高。除了这些表示水的污染程度指标所指示的污染外,油类和盐类也是企业的工业废水中常含的污染成分。油类主要是指在钢材生产过程中一些设备泄露的液压油进入了污水系统,盐类主要是指水在循环水系统中不断被浓缩的盐类成分大幅提高后进入工业污水系统的污染物。

三、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环保意识较差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我国整体缺乏一定的环保意识而忽略了对污水处理企业的建设,严重的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损害了我国的整体形象。

  2、财务制度不完善

  城市污水处理企业作为生产有形产品的一个特殊行业,说简单点就是将污水作为生产的对象,将处理后的水作为产品。污水处理的企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如果实行企业化管理就会让这些企业去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但是在事实上,目前绝大部分的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普遍都是通过收付方式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因没有计提折旧、成本核算而不能全面有效地将资产、负债、权益等经济关系反映出来。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尽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同样需要树立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观念,要在全面有效的监管制度下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在管理体制上面存在的问题

  城市污水处理企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地位比较特殊。虽然污水处理的管理阶段一般都是依靠城管来负责的,但是管理的标准却是由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来制定的,管理的费用也是主要由财政部门以及物价部门负责的。正是鉴于这样的管理体制导致了城市污水处理的企业在设施上受到各方面的限制。这样就直接导致污水处理企业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效率很低,没有办法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上,严重阻碍了整体企业的发展。

四、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经营管理的对策

  1、完善产权制度的建设

  对城市污水处理企业来讲,怎样才能更好的区分政府和代理人这两者之间的产权关系显得尤其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产权明确的划分,必须解决好“政企合一”、“政事合一”存在的问题,政府和企业都只能将资本所有权作为桥梁,真正做到将出资者和法人的产权的分离。

  2、制定合理的污水价格

  现在绝大部分的污水价格都是通过政府相关的管理机构借助对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的成本审核为主要依据制定的,在制定的过程中,难免会有因为政府或者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差,不能够达到市场交易的平均价格,缺乏详细的管理措施。所以政府可以对企业提出的合理的成本和节约资源给予认同和鼓励,对于不合理的开支进行限制,利用开展投资竞争、经营权竞争以及价格目标竞争等多种方式进行谈判。

  3、转变政府的职能

  转变政府的职能,首先应该明确、细分以及加强和水业相关的各个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以及监管的内容,要对水业市场中的责、权、利这三者的关系进行明确的划分,加强精简管理部门、管理程序以及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是政府应该和市场形成合作关系,但不是完全地替代市场,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手段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将自身不该管理的工作交给企业、市场以及社会组织去完成,从而补充市场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4、调整监管的策略

   (1)对进入市场的资本的监管。主要包括对资本准入、资本的退出、资本的处分以及国有资本出让等等。市场准入标准有投资实力、技术水平、管理机制、管理人才、制度创新、同行业的经营历史记录等;退出机制主要包括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强制退出是对不能实现政府管理最低要求的投资者采取的惩罚性处理措施,然而自愿退出是自己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不愿经营的解除经营合同办法。

   (2)建立科学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成本控制是城市水业行业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是消费者关注的核心,也是投资运营企业合理利润的源泉。鉴于城市水业相对垄断经营的行业特征以及国际水业行业监管的经验,建议由政府组织力量建立水业绩效评价平台并公开,为各级监管部门的成本监管提供相对依据。

  (3)对运转效果的监管。工业污水处理企业相当于代排污者履行环境法律责任。由于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身上背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的环保部门可以真正放开手脚监督和管理。对污水处理企业经营参数以及技术参数进行管制,保证污水处理的质量、数量、安全、稳定,建立质量标准和保证体系是基本要求。

  结束语

  随着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水的处理问题上逐渐的更加关注,我国的企业在利用各种创新的技术来解决城市废水上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面对目前在企业的生产中仍然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进一步深入的理解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涵,加大创新技术的使用和创新工艺的改进,为逐步的提高企业的水资源利用率、实现企业的污水资源化而不断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