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现状相对粗放,建设性破坏较为普遍。本文追溯了“两型社会”建设思想之哲学本原,它再现了中国水性哲学和生态哲学思想,并提升至信仰层面。运用“两型社会”理念,探索了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原则和方法,涵盖城市群建设应结合气候,城市群规划师法自然,城市群理水依随湘江水系,城市群开发生态优先,对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
    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建设; “两型社会”理念; 哲学本原; 道法自然; 和谐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Chang-Zhu-Tan city cluster is relatively extensive, as destruction caused by construction is becoming prevalent currently. This paper casted back the philosophical fountainhead of the constructive idea of "Two Type Society", which reappeared Chinese ancient philosophy and ecological thinking, and elevated it as a religion. Applying the idea of"Two Type Society", the paper explored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Chang-Zhu-Tan city cluster's construction. The conclusion includes that its construction should reflect climate, its planning should combine nature and landform, its watery environment should comply with Xiang-jiang water system, and its exploitation should be ecological priority,so it has important value for urban construction.
    Keywords:construction of Chang-Zhu-Tan city cluster; the idea of“Two Type Society”; philosophical fountainhead; learn from nature;harmony
    中图分类号:TU98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7-043-03
    1引言
    工业革命使人类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而生态意识却逐渐失落。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主导的城市建设思想过度地强调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海德格尔认为“部分人类中心论在规定人性时,把人看成世界的中心,人可以随意地支配和破坏自然,导致对人的存在的威胁”。[1]城市建设走向了与自然对立的怪圈,造成生态失衡、“三废”污染和千城一面等城市问题,并最终得到大自然无情地报复。因而,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与“友好”的城市形态,延续城市因地制宜、师法自然的营建传统,让城市与自然共生共荣,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两型社会”)城市建设的必由之路。
    当前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现状相对粗放,城市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环境大动干戈的不占少数,方格网式规划也多停留在构图层面,不顾场地现状、随意改变自然地形的规划比比皆是,造成城市群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探讨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密切结合,使之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是实现“两型社会”城市群建设的必由之路。
    2回溯本原,建立信仰
    资源节约型城市群建设的本质是在城市建设中降低自然资源消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环境被“征服”与“统治”之强度,实现城市建设与资源消耗的物质解耦或减量化。环境友好型的城市群营造之本质是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降低城市人工环境营造对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不利影响,构建自然——人工环境协调发展的城市建设模式。
    “两型社会”思想是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否则,城市建设都会扮演“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角色,难以脱离环境的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的巢臼。把“两型社会”城市群建设理念回溯本原,并上升到信仰是远见卓识的选择,因为要永驻人心并身体力行,都最终要在信仰层面找到根基。
    2.1“两型社会”思维映射中国水性哲学观
    道家的水性哲学和儒家人与山水比德的理念都倡导城市营建与自然环境的一体化。道尊老子的“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2]思想,儒圣孔子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3]理念,以及汉代硕儒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4]的观点构成了中国水性哲学的基本精神——“和谐”。阐明城市建设不应与自然对立,而是与自然亲近,与自然同在;自然山水是城市形态的一道上苍恩赐的、富有地域特色的自然风景画,人工环境合之则盛,逆之则惩。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大力倡导集约和自然生态的建设模式,以最少的城市自然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空间效益,采用对生态环境最有利的方式发展城市形态,培育节约型建造方式和运行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城市建设体系,其核心思想也是“和谐”。因而,“两型社会”的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实质上再现了中国水性哲学精神。
    2.2 “两型社会”思想体现生态哲学观
    百川归海,生态哲学与中国水性哲学观一脉相承,其本质特征也是和谐。生态哲学在理论和实践上超越人与自然的“我”与“物之间的对峙状态,既不以“物”遮蔽“我”或压抑“我”,更不以“我”役使“物”或剥夺“物”;既不拘泥于自然本位论,更不执着于人类中心论,从而真正消解人与自然、人与对象世界的二元对立模式。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彻底还原为人类生活的本原性、整体性和谐。[5]《国语·郑语》也对和谐进行阐释:“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坟,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6]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城市群建设的核心思想就是与自然为友,少索取,多和合,其生态学意义就是维持生态平衡,城市与自然具有“唇亡齿寒”的生态关联,只有自然资源的持续存在,人类才能不断繁衍生息。
    “资源节约型”强调城市建设尊重、呵护自然,“环境友好型”突出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两型社会”思想完整、准确地概括了城市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不仅体现在城市建设的物质层面,而且包含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和谐,以及民族审美文化和地域自然特色的和谐,这正是生态哲学的具体表达。城市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的,任何城市建设都影响着有机界的生命,和谐突出生命与生命之间、有机物与无机物之间的协调平衡,是城市群生命特征的具体表现形式。
    3城市群建设道法自然
    自然环境是城市群建设十分重要的基础,每座城市其形成、建设和发展都与地形地貌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直接影响城市扩展的潜力、方向、模式以及空间结构。结合自然的城市生态环境宜人,造价低廉,综合效益高,并赋予其浓郁的地域景观;而置自然环境于不顾的城市破坏生态平衡,代价高昂,且地域自然特色丧失,城市风貌也将走向平淡和雷同,因而,自然环境对于城市群建设是“有此未必然,无此必不然”的关键因素。
    3.1城市群建设结合气候
    气候条件对城市发展和形态特色的影响不仅仅限于地方建筑形式和构造,不同的气候条件下有不同的城市形态和城市结构,寒冷或湿热的气候条件是影响城市空间环境塑造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人类征服自然环境的技术手段越来越先进,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利气候条件带来的影响,但却往往是以消耗能源、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的,不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倡导下,城市建设正从重视人对自然改造的“以征服为中心”向因借自然的“以环境为中心”的转变,依托自然气候的城市形态已成为“两型社会”城市建设的重要原则。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长江以南,为大陆性特征明显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冬季比较干冷,伴随着雨雪冰霜天气;夏季则高温多雨;春季雨水较多,天气多变;秋季湿度小,秋高气爽。冬春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严寒期短,暑热期长。
    针对夏热冬冷的气候特点,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与规划应充分结合并体现地域气候,以环境工程学为指导,结合夏热冬冷地区的自然生态和气候特点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布局,利用四季温差大营造相对聚合的建筑群:(1)城市形态强调适度围合,形成相应的阴影空间,使城市空间在夏季避免阳光直射,减少辐射热;(2)保证在冬季获得更多的太阳能辐射,建筑宜南向向阳布局,背阴山地北坡不宜布置居住建筑,不仅减少夏季太阳辐射热,而且避免冬季寒风的侵袭;(3)南向底层建筑空间宜做架空架空处理,有利于促进自然通风,减少风影区的影响;(4)开发湘江水系滨水区,诱导并积极加强河谷风,以调节城市热岛效应,保护自然林地,强化建筑绿地覆盖率,建构起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立体化生态系统,改善城市微气候状况;(5)城市道路形态东西向道路适当宽阔,并植落叶乔木,南北向道路相对狭窄(主干道除外),并种高大常绿树木,以利于夏季遮阳、冬季纳阳,达到节能省耗,城市空间形态体现气候特征,见图1。
    3.2 城市群规划师法自然
    城市群发展和演变离不开地形地貌这个根基,起伏变化的地形不仅赋予了城市生长、发育和防御的功能,而且造就了城市形态的特定地域风貌,是城市美学的遗传“基因”。虽然复杂的地形也给城市建设与交通运输等带来负面影响,但人们可以权衡利弊,巧于因借,适度地改造地形,取长补短,因势利导,化不利为有利。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丘陵地带,山丘、岗地、平原、水面俱备,地势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育。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城内为多级阶地组成的坡度较缓的平岗地带。长株潭城市群规划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形态结构,包括了三个主中心组团、四个次中心组团以及十五个片区组团和29个小城镇组团。它以周边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由长沙、株洲、湘潭主城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位的自然山林为绿心,加上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镇组团形成空间形态等级结构。从宏观上看,总体规划思想体现

了“山、水、洲、城”的城市自然地理景观,(见图2)。若要真正实现城市形态与自然地理的水乳交融,更为关键的要素在于中微观规划与建设层面上。城市群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开发建设与地理环境有机融合,吸取传统山水园林城市的造城策略,结合地形地貌,保护缓坡山丘,方可打造出山水洲城的湖湘名城。如图1所示,丘地南向建筑可以结合坡地建设成台地式,东西两侧建筑设计为阶梯式,山丘北部多因势造林,山顶可考虑为景观设施和绿化,并与北坡绿地浑然一体。
    “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的桂林,“片叶浮沉巴子国,两江襟带浮图关”的重庆,“五岭北束峰在地,九洲南尽水浮天”的广州等就是城市因借自然的经典,也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需借鉴的。长沙、株洲和湘潭地处湘江中下游,具有岳麓山的雄势和湘江的舟辑之利,属于江南丘陵地形,低山、平岗、江河与湖泊分布在市区范围之内,城市空间演化脉络即为倚水而生,依山而成。城市群建设以自然山水要素为骨架,人工环境与自然山体、水域相融合,共同形成完整的城市群空间格局。
    3.3城市群理水依随湘江
    河流水系是城市依托发展的物质支撑。从城市发展史来看,城市的形成、发展及演变与河流水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并具有最强大的自然力,是制约和影响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长株潭城市群是一个山脉纵横、水系发达的区域。水网纵横密布,山与水相伴存在,配合紧密,正所谓“水随山而行,山界水而止”。自然风貌独特,岳麓山、莲花山等群山环城而立,湘江、浏阳河等河流穿城而过,与长卧江心的橘子洲、月亮岛等诸多绿洲,构成了独特而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城市群发展受到河流水系的制约和引导,造就了长株潭城市群“山、水、洲、城”的独特城市景观。湘江是长株潭的母亲河,以湘江主体水系和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涟水、涓水以及渌水、茶水、昭陵河等密布的支流构成了长株潭城市群的水网等级特色的城市形态。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初期,湘江水系的主要功能是生活饮水、农业灌溉和交通运输,城市以水运为主要交通方式,是城市群形成的主要动力因素之一。湘江水系主导城市群发展方向,决定城市及城市群的整体空间结构,形成商贸、手工业、运输设施等沿主干水系走向的轴向带状空间布局,河流沿线成为城市生活的中心地带。
    进入工业社会以后,长株潭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交通方式发生变革,原有的水运交通逐步被发达的公路、铁路交通所取代,河流水系在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中的地位下降。河流沿线不是城市唯一的生活中心,城市建设核心区开始向交通发达的陆路枢纽地转移,道路交通决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引发城市急速发展与扩张,城市群中的长沙、湘潭和株洲空间结构普遍表现为同心圆模式——圈层形式向外拓展。城市由沿河流水系轴向发展转变为向心集聚扩张,河流水系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减弱,但长株潭城市群空间依然受湘江水系主导,仍然表现为沿湘江呈带状发展、轴向延伸的特征。
    未来城市群空间扩展还将延续这种带状特征。核心城市长沙由于湘江西岸为大片自然山地的岳麓群山风景区,用地相对局促,城市空间扩展的主体方向仍然在河东地区,但湘江水网城市形态特征仍应是长株潭城市群的显着标志,构成南北走向的湘江水系形态的城市发展主轴线,带动各级城市组团发展,城市群形态恰是一串由湘江作为丝线串联而成的城市“珍珠链”(图3)。
    3.4城市群开发生态优先
    中国古代城市开发一直保持对自然界的尊重与维护,形成了“草木零落,再进山林”的保护山林资源思想,“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保护动物资源思想,“往来井井,涣其群吉”的保护水资源思想和“得地则生,失地则死”的保护土地资源思想。[7]使城市与自然共荣共生,这种遵从生态学的规律、重视自然资源的持续存在和永续利用的观念是长株潭城市群开发需遵循的生态优先原则。
    工业社会的长株潭城市群开发模式强调经济利益,侵占耕地良田、挤压郊区森林、填埋河流……,在工业、交通、商业和居住用地等优先布置完成后,才有小块地作为绿地,甚至还被改作它用,城市绿地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属品,造成城市绿色空间缺乏,其空间结构表现为绿点与绿线的交织,不能构成绿化系统,生态效益低下。而大部分与城市接壤的土地通常是农副产品的重要基地,土地收益率很高,侵占付出了昂贵的生态代价,并导致城市与自然分离。因此,长株潭城市群开发需强调自然空间的生态效应和宝贵价值,尊重自然、引入自然,努力让城市重新回到自然空间与人工空间相协调的状态。在城市群内和郊区发展森林,保留城市内自然生态领地——山地、河流、森林等。对岳麓山风景区和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结合部的城市绿心等生态敏感区严加控制,并进行生态区的恢复改造,如湘江水系治理、泄洪道疏浚、植树造林等;同时合理利用自然地理要素,美化城市环境,丰富城市空间立体结构。
    城市群开发更注重绿地系统的营建以及绿色空间的连通性、规模性和多样性,以保证其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绿点与绿线之间注意相互连接,形成半网状的空间结构。城市与乡村从分离、隔绝走向平等相依,郊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园艺农业、观光农业,集经济、生态、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和郊野游玩空间,逐渐改变城市与乡村不协调的关系,使人工空间与自然空间糅合共生。借用新加坡的公园及娱乐区营建思想:城市与乡村结合,在城郊建设“原始公园”,将农田、森林及其他景观揉进城市建设中。[8]
    4结语
    “两型社会”城市群建设理念是中国水性哲学的完美展现,也是当代生态哲学的完形化身。将城市群建设思想上升到信仰层面是远见卓识的选择,因为人的一切都最终要在信仰层面找到根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长株潭城市群应该遵循建设结合气候、规划师法自然、理水依随湘江、开发生态优先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吸取古代人类“崇拜”与“敬畏”自然中之合理内核——尊重自然,去其糟粕——神秘和不作为;保留近代人类“征服”与“统治”自然形态中之积极因素——改造自然,去其狂妄——孤傲和不恭谨。真正做到“尊重”与“改造”的合理结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与“友好”的城市群。
    参考文献:
    [1] 刘宗超.生态文明观与中国可持续发展走向[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29.
    [2] 老子.老子(第二十五章).
    [3] 孔子.论语·而学.
    [4] 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5] 冒亚龙.高层建筑的美学价值与艺术表现[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195.
    [6] 见周礼·考工记,转引自刘沛林.风水——中国人的环境观[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7] 张云飞,天人合一——儒学与生态环境[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71-96.
    [8] 王祥荣.生态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调控新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