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发展,这个定义鲜明地表达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类要发展;二是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意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使经济发展能持续进行下去。如何处理好人类当代的发展和未来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现代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源于人们对自然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逐步认识。其产生背景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人类已不同程度地尝到了环境破坏的苦果和感觉到越来越迫近的自然资源衰竭的危机。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是为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对传统国内生产总值这一指标的缺陷分析基础上提出的。由于国内生产总值只反映一段时期内人们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其核算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物品和服务都是以其交易的货币价值来核算,认为没有劳动参与和通过市场交易的东西就没有价值,自然资源和环境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免费商品”,致使人类活动所使用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真实成本没有计入现行国内生产总值中,自然资源和环境成为游离于经济过程之外的存在。这样,国内生产总值只反映了经济发展,却没有反映出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容易过高地估计经济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使人们容易忽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消耗和变化。 
  实际上,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离开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无从谈起。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多,而大多数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必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价格中只包含为开采自然资源所付出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未能反映出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实际作用和它的不可再生性,因而不是自然资源全部的价值。由于自然资源的实际价值被低估,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使人类在安排自然资源现在和未来的分配问题上缺乏合理的来自经济因素方面的制约,更加倾向于现在消费,不能使资源的利用在现在和未来的分配中达到最优,这就会造成以牺牲人类未来较大利益来获取当前较小满足。 
  同样,传统国内生产总值也未核算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由于长期以来环境被视为可供永久无偿使用,没有使用成本,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未计入所生产商品的成本中,在交易价格中这种负面影响不被包含,人们在做购买决策时就不会考虑消费该商品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造成环境被过度破坏。由于环境污染的后果被所有人平均承担,而不是由消费该商品的消费者承担,生产的外部负效应性没有内部化,必然导致生产过程会破坏环境的产品的产量和消费量过高,人类整体利益无法达到最优。 
  经济过程对环境的破坏也有现在与未来的分配关系。对环境的破坏超过环境自身的承受能力后,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就逐渐显现出来。当然,破坏环境的后果往往不会在当期明显地表现出来,只有在滞后的若干时间中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明显表现出来。破坏环境的代价不能反映在商品价格中,会导致与自然资源价值被低估同样的问题,那就是环境被过度破坏,当代人造成的破坏环境的后果由后代人来承担。 
  自然资源在现在和未来之间分配的不合理性和环境的整体性和局部性以及现在和未来之间的矛盾关系,都会损害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要想经济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就必须解决好自然资源利用的不合理性和环境破坏后果的不公平承担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使交易商品的价格中包含全部的成本,不只是生产商品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还有资源的全部价值和环境破坏的成本。 
  绿色国内生产总值是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了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后的经济活动成果。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实质上代表了国民经济增长的净正效应。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经济增长的正面效应越高,负面效应越低,经济的发展越具有可持续性。但是绿色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不是根据市场上商品的应该交易价格计算的,只是在国民经济总体上扣除了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所以只能对一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性作一简单度量,不具有微观制约性,不能调节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使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由于可持续发展要求自然资源在很长的时间跨度上达到最优,对环境的利用在很广的地域范围和很长的时间内达到最佳,这些都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在经济决策时不可能自觉考虑的问题,经济的自由发展只能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所以要可持续发展必须靠政府的宏观调控才有可能达到,只有政府才能站在长远和整体的角度考虑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政府宏观调控是通过政府的行为改变几个经济变量,从而改变经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计算,最后使他们自动地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决策。政府可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有许多。明确产权是一种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有效方法,通过产权的明确,可以将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造成的损失追加到所生产的商品价格中,使商品价格能够反映全部生产成本,这样就使生产商品的负效应由消费该商品的消费者承担,该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易从无效性变为有效性,该商品的产量和消费量就会达到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产量。当然,明确产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首先,有些资产的产权是无法明确的,尤其是环境。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还无法将环境分割开来。所以明确产权还无法将全部环境成本纳入到个人成本中去。其次,拥有外部效应的资产的所有者在做出经济决策时是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从可持续发展和整体利益最大化角度做决策。自身效用最大化可能导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但两者并不能总是相一致的。拥有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所有者由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考虑,不可能做出在现在和未来的合理分配,虽然可能这样做对自身的效用是最大的。同样拥有可重复利用的自然资产的所有者,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也不可能总是将资产的利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所以,明确产权是一种通过微观经济主体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过程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自然资产和环境由公共产品变为私人财产,以避免公共产品的过度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不是直接以可持续发展为追求的目标,而是通过间接的经济激励为手段来达到可持续发展,因而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在目前来说是一种适合的方法。对于无法通过明确产权的方法来使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情况下,例如,对空气和河流的污染,政府干预是必要的,只有通过政府干预才能使对资源和环境的利用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经济发展在现阶段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无论技术上还是制度上都存在许多障碍需要克服,人类谋求经济增长的要求还无法得到抑制,要求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意愿还不够强烈,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增长还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无法实现理想的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断探索新的、更有效、切实可行而且成本较低的政策和手段,使经济的发展不断向理想的可持续发展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