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区域生态环保空间规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重庆市璧山区的生态环境概况,依据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采用GIS分析方法科学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4类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初步构建了全区生态环保空间格局。结果表明,规划期(到2020年)自然生态保留区面积为175.23 km2, 占幅员面积的19.15%;食物安全保障区的基本农田数量保持在336.87 km2,占国土面积比例底限为不低于35.00%;宜居环境维护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19 km2;明确了研究区各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分区的空间“落地”定位。依据其空间分布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空间分级管制方案,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建设的潮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理念,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编制了区域生态环保专题规划[1-5],一些城市如珠三角[6]、福州[7]等编制了生态空间规划的专题篇章。《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8]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落实环保规划提出的生态分区控制方案。王金南等[9-10]采用RS与GIS技术的空间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环境功能评价和主导因素法的环境功能区划技术体系,划分了全国的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唐燕秋等[11]分析了环境保护规划在“多规合一”中的定位,明确了环境空间格局和红线管控体系等问题,落实了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内容,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重庆市地方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意见等政策性文件[12-14],编制了生态创建规划,落实了相应“定指标”的环保专题规划。为推进重庆市璧山区的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璧山区的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形势,提出了研究区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红线,制订了生态环保与城乡现实发展需求相协调的生态环保空间规划。

1研究区概况

璧山区位于重庆主城以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历年平均气温17.8 ℃,年平均降雨量1 042.3 mm,地形地貌上属于川东弧形构造带,分别从东西两侧横贯全县,海拔600~800 m,呈“三山三水”的自然地理分布,辖区内共13个镇街,人口63万。璧山区属于重庆市“五大功能区”的城市发展区,是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围绕未来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加快生态环保工作的规划和实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形成天蓝、水碧、地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格局。该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基准指标为2014年,规划期限至2020年。璧山区的地理区位见图1。

2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

2.1生态环境定位璧山区生态环境定位是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空间格局。以璧山区的山、水、林、田、城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基于“基质-斑块-廊道”的景观生态学理论,着力构建区域网状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5-19]。计划到2020年,将璧山区建设成为深绿型生态化的“一生之城”,实现全区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2生态空间保护规划规范方法璧山区地处重庆五大功能区离主城区最近的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主城区产业专业,新型产业发展的大经济开发强度,必须通过构建合理的区域生态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效保护。因此,生态环保空间规划的主要技术和方法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乡全域空间资源优化的配置,协调空间冲突,并制订明确的管制措施,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是采用生态学家和景观规划师提出的“优先格局”和“最优格局”的区域整体景观模式[8],在生态红线划定的框架下,应用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对城乡生态优化发展做较为系统的规划,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在璧山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脆弱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基础上,采用GIS空间叠加技术方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利用主导因素法,按区域内差异最小、区域间差异最大的原则以及区域共轭性原则,依次逐级划分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空间分区,并根据现有的专题空间规划边界进行叠加分析,最终确定生态环保空间区划的基本界线。

3璧山区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体系的构建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和基于“逆规划”的思路,采用GIS分析方法,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共4类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图2~4)。根据各个分区的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空间分级管制方案,构建区域生态环保空间格局,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3.1自然生态保留区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自然生态保留区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一级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全区总面积为175.23 km2, 占幅员面积的19.15%。

自然生态保留一级管控区面积27.36 km2,分布包括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璧山区部分和黄岭鹭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所有的城市级、乡镇级和纳入集中供水的集中水源取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保留二级管控区范围包括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云雾山国家湿地公园、“四山”管制区璧山部分以及重要的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区等,管控区面积为147.6 km2。

自然生态保留区为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是环境安全底线,将生态控制线的空间定点、定位,使生态保护区域牢牢固定在生态规划“落地”,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明确了底线。依据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3.2生态功能调节区生态功能调节区主要包括区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保护区、绿色生态廊道和畜禽养殖的“禁养限养区”。

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调节功能区包括境内东西两侧的缙云山、华盖槽、云雾山以及南部云坪山等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和水土保持林区。主要措施是按照集水区的自然特点和保护水源的重要性,严格保护现状林木,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保护现有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重点保护湿地、河网保护区,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构建区域生态调节系统。

绿色生态廊道生态调节功能区主要是指包括已建和在建高速、高铁等基础设施两侧50~200 m的绿色廊道;重要水系绿色廊道湖泊两岸30~100 m绿色屏障;城镇组团隔离带绿色生态廊道。通过主要交通干线绿色生态廊道连接各生态功能区,形成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网状生态系统格局。该廊道大部分与基础设施廊道并道,采取自然保育和人工促进并重的方法实施保护。

为加快解决畜禽养殖突出环境的问题,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为生态功能调节保护区,在区域内的主要流域、主要镇、街3个层次上,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分,适度控制养殖总量。

3.3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是国土空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障线,规划期(到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数量保持在336.87 km2,占全区国土面积比例底限不低于35%。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通过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3.4宜居环境维护区宜居环境维护区主要是城乡总体规划的建成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区发展用地,包括宜居环境优化区和环境风险防范区,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主要是居住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环境风险防范区主要指工业集中生产用地。在规划期内将宜居环境维护区的用地规模控制在81.20 km2,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用地规模控制在64.50 km2。城区和城镇建设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滨河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等多种形式在城市中形成“面-线-点”的生态空间,特别是控制好与建设用地相邻的缙云山、城市公园、滨河防护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通过生态绿廊建设,将城市公园和水面等有机联系,形成互联互通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璧山区的工业园区已成为成功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工业、产业等经济集聚区域,同时也是宜居环境的风险区域,尤其是电镀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级别高,须做好园区风险防范和其他空间的安全隔离措施。

4结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区域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和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在开展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城乡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的成果进行应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