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出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升城市环境整体质量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城市环境;保护;建议

城市是一个区域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率的提高,资源、能源消耗量的增长,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必将影响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活环境质量恶化,并引发社会安定问题。只有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化监管,认真履行环境质量党政同责、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环境保护职能的各部门协同努力,齐抓共管,才能使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天蓝、地绿、水清、居怡”的目标。

一、城市环境保护现状

城市的环境问题种类较多,牵涉面较广,监管的部门有环保、城建、水利、农业、国土、交通运输、公安、工信等部门。近几年来环保部门在管理城市环境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规划先行。按照所要达到的各环境功能目标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本市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倡导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并做好水污染、大气污染、城市固体废物整治专项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执行落实,逐步实现规划目标。(二)从污染源头抓好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建项目除符合产业政策外,需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管管理名录》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把好环评审批关,合理布局,从源头遏止污染的产生,同时实行项目建设过程的全称环境监管检查,督促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三)梳理出城市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如对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开展了节能减排限期淘汰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强度;餐饮店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整治油烟污染;督促职能部门、街道处理市区内烧荒、烧垃圾污染问题。在水污染整治方面,拆除了市区河道上游的石板材水污染企业,对尼葛开发区内的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控装置,实时发现、解决超标排污问题;积极建设工业园区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解决城市北部工业、生活污水污染,城市污水处理率较低的问题。制定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随着《环保法修订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会污染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定法》的实施,环保部门认真履职,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近两年来永安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件、行政拘留案件15件,罚款456万元,无论是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罚款额都处于历年来较高的水平。(五)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知识和法规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这个平台,重点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宣传教育,引导和培养公民环境意识、建设生态永安。广泛开展环境友好学校、友好社区创建活动,以提升环境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城市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项目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基于城市用地紧张、人口密度大等原因,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项目规划不到位,各种功能区布局不合理,工业区、生活区、饮食服务区混合在一起,造成废气、噪声污染扰民,影响居民的生活。如工业区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对下风向的市中心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工业区内还建有居民住宅,工业企业与居民住宅混合在一起,功能不清。城市沿街建筑没有规划建设排放油烟的专用通道,餐饮业油烟扰民。(二)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常常是重发展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在招商引资时饥不择食,把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引过来,在项目审批时走“捷径”,没有完成审批就建设,上项目时较积极,后期管理跟不上,注重完成政绩考核指标,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知、投入不足。(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套、修订。还不够及时近几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筑工程点多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一直是城市环境重点,热点问题,虽然环保部门采取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解决噪声污染投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处罚数额,《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的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处罚数最高才5000元,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四)环保体制与队伍建设不完善。在管理体制上,目前环保执法人员的人事和财务权在地方政府,上级环保部门只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使基层环保部门在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发生利益冲突时处于尴尬、被动的局面。在环保队伍建设上,环保人员编制少,环境监察编制只有20人,执法业务素质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乡镇、街道还没有设置环保执法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基层环保监管力量薄弱。

三、城市环境管理对策措施

(一)完善城市环境规划体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防治与减轻环境问题最有效的措施,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地融为一体,并与产业优化相结合,解决城市发展出现的布局分散不合理的问题,实现由资源消耗型、污染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清洁产业转换,一方面有利于实施环境污染的集中防治,减少后期集中治理和环境监管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生态工业。(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城市的环境监管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不只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要充分发挥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管与规划、农业、城建、国土、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监管的关系,切实有效的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针对城市环境管理出现的管理力量分散、各部门互相之间配合不协调、管理效能低的问题,可试行城市环境综合执法体制,其职能包括城市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以便集中力量快速、高效地处理解决城市的环境问题。(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结合环境监察垂管方案,环境监管执法机构上收,以减少干扰,同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环保业务技能培训,增加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四级环境监管网络,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建立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四)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首先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强化环境信息的发布和公开政府、企业的环保行为,让公众了解环境知情权、参与权、检举权和监管权,其次要培养、倡导公众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方式。同时要注重发挥环保社团和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发挥他们宣传保护环境的作用。(五)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法律、法规。近几年来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力度虽然有大幅度的加强,但还有些经常使用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得以修订,如《福建省环境保护法条例》2012年开始执行,对建筑施工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处罚力度太小,最高处罚额只有5000元,不足震慑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