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农村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数量已经占全国的一半。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多亿吨,而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污染问题严重。民之所盼,政之所急。本文着重指出该项工作中存的问题如何破解,进行论述。
关键词:截污纳管;资金;监管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建设资金不足,拨付与进度脱节,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我们先回顾一下建设资金的来源。政府按照6000元每户的标准估算总投入。DY市规定:偏远山区乡镇,政府出资90%,村集体自筹10%,其他乡镇街道,市政府出资80%,村集体自筹20%。经测算,6000元每户的标准基本上能完成工程投入,问题就出在村集体自筹这部分。当下的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自筹难。上面施压,下面只能挖空心思去办。村两委就在施工工艺、材料上做文章,一再缩减工程投入,以期在市政府拨下的费用内完成工程。同时由政府供应的这部分资金因计划超前,预算资金拨付无法提前到位而导致工程资金滞后。按原计划,项目开工即支付30%,完工支付50%,在基层成了一句空话。
建设资金不足对于工程的各方管理主体来说都是硬伤。合同是在假设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条件俱足的情况签订的契约,资金有问题,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单个工程,造价不过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这么小的工程,管道主材是乡镇一级政府采购的,工程中的主材没有利润可赚了。目前的建筑市场,很多工序的人工费按定额计算出来,即便是根据当地信息价调差之后也是亏损的,这就需要材料里面的差价来弥补。像这样的工程是无法吸引专业素质高的施工队,一般都是一些乡村里的活跃分子临时挂靠几家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中标去。对于工程管理来说,工程越大,项目部的管理机构就能做的越完善,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资料等各岗位齐备。建议:有多少资金做多少事,不一定要全面铺开,可以分阶段实施,成功后逐步推进。建设工程百年大计,不应在质量标准上降低。现在若不能规范施工,将来势必要花数倍的财力去整改,完全得不偿失。
问题二:工程主材的供应方式不科学,验收环节存在漏洞。
目前我市的污水管道主材采用HDPE波纹管由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采购。市里先招投标,选好入围的品牌六个。乡镇一级采购之前又在这个范围内招标选中一个品牌。那么问题来了,市里选定的品牌其中有几个复检不合格,这样一来供选择的余地更小。全市的在建污水工程只能买剩余的几个复检合格的品牌。经销商因为已经垫付完所有的资金,没钱订货了。此时厂家不收到现金不发货,全省都在做污水工程生意超好。经销商供货不及,导致工程做做停停,误工更厉害。
建议:有两种操作方法。1、管材的品牌很多,市里招投标的时候可以多放进去几个。同时要建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机制,万一复检不合格,马上可以根据招投标阶段的各品牌得分高低顺序补充品牌入围。2、划归施工单位采购,加强材料验收的监管。可实行样品验收方法,即:供货前先提供标准样品,材料进场先以样品为验收标准,进场验收合格后再抽样送建筑材料检测所复检,合格后投入使用。
问题三:工程进度目标以及施工组织不科学,缺少大统筹。
截污纳管工程省里目标是5年完成,市里是3年完成,到了我们这里则是2年完成。污水工程施工遍地,到处都是工地,许多道路只有半幅通行,上下班高峰期车马如蜗行。工程全面铺开造成监理人员,政府监管人员人手吃紧,无法有效监管。
建议:截污纳管工程的进度目标应该与资金的供应能力以及节奏相匹配,切不可违背科学盲目冒进。项目在市级应有大统筹,到乡镇街道之后可以划分标段,例如几个行政村为合并为一个标段,打包招投标。这样能招到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方面可以做到分段、有序,利于交通组织。工程打包做大以后,项目部的岗位配置等各方面更容易做到规范配备,各层面的监管压力大大减轻。
问题四: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设计与实际脱节。
基础设施建设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重复建设,浪费巨大。最近这些年每到下半年,各个乡镇就开始重新铺路。挖出原道路破损的面层,基层未加处理就重新浇筑混凝土,还是原来的15公分厚。然后投入使用后几个月甚至更短又被压坏。道路年年修,年年坏,都是重复建设。这些工程分属不同的部门经管,你方唱罢我登场。道路的面层15公分厚度我相信是规范设计出来的。车辆超载是现实性的普遍的问题。规范设计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客观条件都是理想化的。
建议:道路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管线工程应科学协调统一协调施工,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客观因素,留足余量。以我所处的镇为例。这次集镇区块雨污水分流是原设计图纸就有的,但是因为资金缺乏,这次只好先做污水管道工程,待以后有资金再做雨水管道。这显然是不科学的,造成道路的重复开挖建设。
结语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势所趋,任重而道远。在这三十年一遇的民生工程建设中,我们的基层工程管理人员肩上担负着重大的责任与使命。这就需要我们的工程师们,决策者们更多的关注农村基本建设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共同为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