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危机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高、作用周期长,应对处置具有时效性高、专业性强等特征。应对处置重大危机是在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中进行的。应对处置重大危机须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协同高效、科学施策和依法治理四大基本原则。 

  [关键词] 重大危机;  国家安全;  应对处置;  基本原则 

    重大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重大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公共安全危机、自然灾害危机等。重大危机意味着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状态被打破,意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侵害,意味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陷入困顿。相对于政府的常规性决策环境而言,应对处置重大危机是在一种非常态的社会情境中进行,要求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科学处置、精准施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切为了人民。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处置应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危机,政府部门的一切决策、所有举措都应尽最大可能把减轻危机对人民利益损害为出发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切依靠人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在重大危机面前,没有一座孤岛、无人可以独善其身;因为灾难,所有人关联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不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更有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意义。应对重大危机,必须最广泛地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在万众一心中共克时艰。 

  充分尊重人民。重大危机的爆发不仅仅带来物质上的巨大损失,往往还伴随着严重的心理创伤。处置重大危机须注重人文关怀,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要妥善做好善后安抚工作,做好公众的应急心理干预,帮助人们逐渐走出阴影,回归平静的生活;要做好积极的舆论引导工作,正面宣传、凝心聚力、鼓舞士气,防止一些别有用心者借题发挥,造谣惑众;要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灾情疫情,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公开性、准确性,让公众吃下“定心丸”。 

  坚持高效协同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多次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第一时间成立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党中央及时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派出指导组有力支持当地全面加强防控一线工作。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才能有力应变局、平风波、化危机,才能把我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对处置重大危机的强大效能。 

  加强危机处置统筹协调。重大危机带来的后果往往不是孤立的、局部的和单方面的,很可能是相互交织并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有效防范重大危机导致的各类风险叠加,必须加强危机处置统筹协调能力。统筹协调在重大危机应对处置工作中意义重大,难度也最大,是危机应对处置实践中亟待重点突破与解决的课题。参与重大危机处置的各方力量往往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在紧急状态下,各部门迅速组织起来协同作战难免会出现磨合上的问题。因此,协同联动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分工合作,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政府纵向、横向和内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运转,尽可能减少不必要运行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重大危机处置效率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重大危机处置的基本途径之一,不仅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而且还可以降低危机处置的成本,减少重大危机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据新华社报道,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浙江省杭州市众多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到2020年2月13日,共有3084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这些社会组织累计发动会员企业捐款3.2亿元,物资折合1.2亿元,其中口罩等个人防护品941.4万个。因此,重大危机处置部门要善于充分调动社会、民众、团体的积极性参与风险防范和重大危机处置,要组织、协调、管理好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服务和社工组织依法有序参与。 

  坚持科学施策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着实践。科学理论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各样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看家本领,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風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1应对处置重大危机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导。 

  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应对重大危机,离不开科学决策和专业救治力量。特别是应对因未知病毒引发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对决策的科学性和救治的专业性的要求更高。从现实来看,我们在应对重大危机时并不缺乏专业力量,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和组织好专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信任知识分子,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要征求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2应对重大危机,切不可盲干蛮干,更不可顾此失彼,要多听听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员的声音,以防乱中出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遵循危机演变规律。重大危机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破坏性会有多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但是危机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规律性。掌握不同类型危机爆发的基本规律,可以有效预防危机的发生,在危机来临时及时制定出有效应对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对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风险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对各种危机的原因和影响都要心中有数。”1应对重大危机,应力争把危机化解在源头,不让小危机演化为大危机、个别危机演化为综合危机、局部危机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危机,不让经济危机、公共卫生危机等演化为社会政治危机甚至国内或国际危机。   坚持依法治理 

  完善应对处置重大危机法律体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防洪法》《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单项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在重大危机处置中,要熟知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要求,做到危而不乱、危而有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每一次重大危机的爆发,也是对有关领域问题漏洞的暴露。要重视危机处置领域立法,善于从应对重大危机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依法防控、治理重大危机能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重大危机紧张状态下,更要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严格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2應对和处置重大危机,不能因事态紧迫而忘乎法律,也不能因危机后果严重而僭越法律,一切决策、部署和行动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不依,等于无法;执法不严,实际上也等于无法。事实表明,通过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执法监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众多重大危机能被遏制在酝酿期。即便重大危机爆发,也需严厉打击抗拒执法、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破坏危机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不以权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对不按程序办事、不按权限办事的一律依法处理,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周友苏.重大公共危机应对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何忠伟,刘芳,罗丽.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演化规律及其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