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评价时段
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进行,其中施工期为2003年1月-4月底,营运期为2003年5月1日以后。
1.7评价等级
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
(1)生态环境及景观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2)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1.8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表现形式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对植被的破坏,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影响区域内自然体系的生态完整性、连通程度和原有景观的空间结构;
·项目建设将会引发背后的水土流失问题;
·某水库为某县规划的饮用水源,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必须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避免对水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三废一噪”对开发区环境造成的影响。
1.9评价重点
对于非污染生态影响类的工程,一般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防护、工程营运期的生态影响、生态恢复、景观影响作为评价重点。由于本工程已开工建设,且临近竣工,因此本评价的重点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恢复措施评价、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分析评价以及生态防护和恢复方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