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栅间
(1) 过栅流速的控制 合理控制过格栅流速,使格栅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拦截作用,保持最高的拦污效率。一般来讲,污水过栅越缓慢,拦污效果越好,但当缓慢至砂在栅前渠道及格栅下沉积时,过水断面会缩小,反而使流速变大。污水在栅前渠道流速一般应控制在0.4一0.8m/s,过栅流速应控制在0.6~1.0m/s。具体控制指标,视处理厂调试运营后根据来水污物组成、含砂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多年来的运营经验,有的污水处理厂污水中含有大粒径砂粒较多,即使控制在0.4m/s,仍有砂在格栅前的渠道内沉积,多数城市污水中砂粒径在0.1mm左右,即使格栅前渠道内流速控制在0.3m/s,也不会产生积砂现象。一些处理厂来水中绝大部分污物的尺寸比格栅栅距大得多,此时过栅流速达到1.2m/s也能保证好的拦污效果。运行人员将根据运转实践中摸索出本厂最佳的过栅流速控制范围。
污水流量从厂内设置的超声波流量计液位计抄报,水深由液位计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