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
机场区域与机场建设相关的地表水体对龙河及杨官庄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标准。
(2)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
评价区大气常规污染物(SO2、NO2、CO、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非常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总烃参考以色列标准日均值2mg/m3,一次值5mg/m3。
(4)声环境
机场拟建场址区域现状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区标准,公路两侧红线外50m内敏感区声环境执行4类区标准,50m外执行1类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