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员守则
1、实验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按照试验程序进行操作。
2、详细的记录试验数据,注重试验的科学性,不得随意涂改与编造数据。
3、在试验中保持谨慎的态度,明确试验目的、内容与要求,做好实验记录。
4、注意实验室安全。防火、防水及实验药品的保管,在离开实验室之前检查水电设施是否安全。在做试验时不做与试验无关的事情。
5、节约水、电及实验药品,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6、保持实验室内环境卫生。
1、将药品根据实验项目或同种盐类(如钾盐、钠盐、铵盐等)进行分分类整理,做好记录。
2、药品最好放在阴面通风的房间里,属于一般要求避光的,装在载棕色瓶里即可;属于必须避光的,外层黑纸不要去掉。
3、剧毒或致癌物质(如汞盐、氰化钾、氧化砷、叠氮化合物等)及腐蚀性药品要放在保险柜内,非实验人员不得取用。
4、易燃或易挥发的溶剂不准用明火加热,可用水浴加热;不准在敞口容器中加热或蒸发;溶剂存放或使用地点距明火至3米以上。
5、某些强氧化剂如硝酸钾、硝酸铵、高氯酸(也属强腐蚀剂)、高氯酸钾(钠)、过硫酸盐等严禁与还原性物质如有机酸、木屑、硫化物糖类等接触。
6、药品取用要坚持“只出不进”的原则,以免污染药品。药品用完后放回原处,以便下次使用。
7、药品选用要根据用途,在分析监测中,除特殊规定外,一般选用分析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