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沥滤液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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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01-25 11: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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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也飞速增长,垃圾焚烧处理相对于卫生填埋法、堆肥法而言,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尤其是在人口高度密集、土地资源紧张、垃圾热值较高的大中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垃圾焚烧处理法得到大力发展,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宁波、温州、杭州、苏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已纷纷开始建设垃圾焚烧厂,国家环保总局在有关城市垃圾处理的文件中也确定在经济较发达、垃圾热值较高的地区推广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厨余物多、含水率高、热值较低,焚烧法处理垃圾时必须将新鲜垃圾在垃圾储坑中储存3~5天进行发酵熟化,以达到沥出水份、提高热值的目的,才能保证后续焚烧炉的正常运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将此过程中沥出的水份称为“沥滤液”,其特点是污染物浓度高、水质变化大、带有强烈恶臭,呈黄褐色或灰褐色。
  2、沥滤液的性质
  由于垃圾的焚烧处理技术在国内刚刚兴起,目前国内对垃圾焚烧厂沥滤液的性质研究报道不多,作者长期从事垃圾焚烧厂沥滤液研究及处理技术开发,多年来积累了一些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