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污水消毒的必要性
2002年11月,某些国家及地区爆发了非典型性肺炎,这一疫情的元凶--冠状病毒的广泛传播和顽强存活的能力,使人们意识到消毒的重要性,尤其是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消毒,成为防止疫情扩散的重要防线。
2003年5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应结合实际采取加氯或紫外线、臭氧等消毒灭菌处理,出水水质粪大肠菌群数小于 10000个/L。由此可见污水处理厂尾水消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保护好水环境,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北美、欧盟、日本、韩国、台湾等)都要求对城市污水在排放前进行消毒处理。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 2002年12月24日颁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l8918-2002)中首次将微生物指标列为基本控制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从而使污水处理标准的病理指标与国际接轨。
2 城市污水消毒标准
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对城市污水要求消毒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消毒指标。美国的污水排放标准一般是由国家环保局(EPA)制定出指导性原则,再由各州制定出自己的排放标准,向本州的污水处理厂发放国家污染物清除系统(NPDES)排放许可证,证上规定各个污水处理厂的详细排放指标。该许可证及监测数据最后汇总到美国环保局监控管理,不能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将被课以罚金。该执行管理体系是世界上最为严格的,从而保证了标准的严格实施和执行。目前美国大部分州对经过二级生化处理后的污水出水的消毒指标为粪大肠菌群不超过200个/100 mL,极个别州的标准为粪大肠菌群不超过400个/100 mL或1000个/100 mL。在污水再生处理方面,美国大部分州采用于美国加州的消毒标准,即加利福尼亚第22号条例,该标准对非限制性使用的回用水的消毒标准为总大肠菌群不超过2.2个/100 mL。加拿大的污水排放消毒指标与美国类似。欧盟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主要受浴场水指导准则(Bathing Water Directives)约束,现行标准为受纳水体中的总大肠菌群不超过10000个/100 mL,且粪大肠菌群不超过2 000个/100mL,目前欧盟正在对这一标准进行修改,预计新标准中的粪大肠菌群数将修订为不超过1000个/100mL。
我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l8918-2002)将粪大肠菌群列为基本控制项目。该标准规定执行二级标准和一级B类标准的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超过 10000个/L(即1000个/100 mL),执行一级A类标准的不超过1000个/L(即100个/100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