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内容为九个方面,即:
(1)新、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2)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等情况;
(3)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的COD和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的落实情况;
(4)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情况;
(5)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6)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7)禁用物质使用和产业政策符合情况;
(8)企业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9)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