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方针释义:资源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环境是公司的责任。项目坚持文明施工,节约资源和能源,努力实现施工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环境管理目标
1、控制重大环境因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零案次;
2、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扬尘、废弃物,确保排污符合规定标准,沿线居民投诉零案次;
3、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三、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负全面责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分部负责人、项目专职环境保护员组成。
2、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郝白龙
副组长:金 玉、岳国柱、张吉东、杨国俊、余志勇
组 员:张联峰、刘新忠、王大峰、张琨、冉景园、南小辉、毕银华、李仲、金波、胡虢、靖浩、刘江、宋大勇
专职环境保护员: 郭建峰
3、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保护自然”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助项目经理对全项目环境工作的监督、督促、检查,参与制定环境保护各种管理制度,并参与组织部署、研究施工环境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措施防范方案。
(2)参加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教育和奖惩会议,并指导项目环境职能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研究本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问题。
4、项目设立环境保护职能部门。
(1)在项目环境保护分管领导负责下,对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履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落实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
(2)负责制定并落实项目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规范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3)协助上级部门和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参与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监督落实技术措施方案。
(4)组织项目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