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规模:某小区住宅部分由1~6号住宅楼组成
1.2.1.12号小高层住宅楼,共计十一层。一层为架空层、局部为商铺,设有住宅入户厅,室外为活动平台和花园,层高为5.4米;二至十一层为住宅标准层,设计有4栋塔楼,每栋塔楼每层为一梯四户,每层层高均为3米;十一层(包括复式下层和复式上层)为复式住宅,层高为3米;屋顶以上是出屋面楼梯间和电梯机房。
其建筑高度为39.3米。建筑物四周临小区道路,可利用为环行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设于建筑物东侧,其长度不小于建筑物周边长度的1/4,登高面处消防车道宽大于6米。
防火分区和消防疏散均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住宅每栋塔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一部防烟楼梯和一部消防电梯(兼乘客电梯),消防电梯直达首层,且层层停靠,可满足人员的垂直交通和安全疏散。
1.2.1.23号小高层属高层建筑,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设计,建筑分类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层数为十一层,建筑高度为40.35米。本工程由A.B.C三座塔楼组合而成。其中首层为临街店铺和架空层,设置有住宅入户厅,层高5.4米;首层以上每栋塔楼均为一梯三户的住宅,其中二至十层为住宅标准层,每层层高均为3米;十一层为复式住宅,复式下层和上层层高均为3米;屋顶以上是出屋面楼梯间和电梯机房。建筑物四周临小区道路,可利用为环行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设于建筑物南侧,其长度不小于建筑物周边长度的1/4,登高面处消防车道宽大于6米,满足消防要求。
防火分区和消防疏散均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进行设计。A.B.C座每栋塔楼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栋塔楼设有1部防烟楼梯,作为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通道。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疏散楼梯设置的数量和疏散宽度,至疏散出口的距离,均严格按照《高规》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满足消防要求。每栋塔楼设有一台消防电梯(兼乘客电梯),载重量1000kg,运行速度为1.75m/s,自底层至顶层运行时间不超过60秒,消防电梯各层均停站并设有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