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通过工程分析、水平衡分析,核算项目污染物的“产生量”、“削减量”及“排放量”情况;针对项目的特点及有可能会产生的环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并在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给出项目对附近区域环境影响的明确结论。
1.4.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环评是依据该厂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如有变更,需重新环评或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认可。
1.5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
1.5.1评价重点
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在处情况,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5.2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影响等级
项目地处丘陵,主要大气污染物是锅炉产生的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选取HCl为判别因子,计算的P值为1.5×107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经过P值计算判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