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目的
(1)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环境、城市生态、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全面了解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述、预测,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合理选线提供依据。
(3)根据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反馈于设计,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4)结合公众参与,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进而使拟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环境及管理更趋完善与合理,力求拟议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最优化的统一;为项目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并给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1.2.1评价原则
(1)项目批复中包括浑河南路东延项目,但已在抚顺浑河东部河道治理工程中进行评价,因此本报告只对葛布通道和高山路两个项目进行评价。
(2)本次交通改造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道路维修养护、交通管理、公共交通4个子项目,考虑维修养护、交通管理、公共交通对环境影响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本环评将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作为重点评价内容。
(3)基于城市道路的特点,由于路两侧楼房较为密集,临路第一排楼房对交通噪声具有较好的噪声阻隔作用,交通噪声对后排建筑影响不大,本次现状道路两侧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本次评价重点考虑交通噪声对第一排声敏感点的影响。
(4)项目共涉及道路32条道路,其中主干路2条、次干路5条、支路25条,铁路立交6座,桥梁3座。由于只有2条主干路在原道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其它次路和支路均为路面的养护,基本没有车流量的变化,因此本评价选取主干路的六段进行预测评价,其他路段不进行预测,只进行类比分析。
(5)监测点位的布设按照以环境保护目标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