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及保护对象
1、评价范围
本评价范围为该项目拟建址及附近区域。
2、评价重点
根据该项目特点和工程分析,建设期的评价重点是废水、噪声、扬尘;建成启用后的评价重点为废气、废水和噪声。
3、保护目标
本评价保护对象为拟建址周围人群及拟建住宅地块内的幼儿园。
1.5评价目的和指导思想
1、通过对建设项目拟建区域周围环境的调查、监测和分析,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掌握本项目的环境现状。
2、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类比调查,确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及排放方式,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对策措施,为项目建设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