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现还有185户职工住房为原来70年代修建的土坯房,经过30年的风吹、日晒、雨淋已经成为危房,同时为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房改政策,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为了改善职工办公、住宿条件,根据区房改的有关规定,拟对职工住房、办公楼、仓库等设施、设备进行修缮。但是由于公司多年来经营不善,现在没有任何积累资金。为了确保房改政策的实施和改善职工住宿、办公条件的落实,公司决定与拉萨市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合作,在现区域内进行联合开发,建设总投资为1938.09万元,所有的资金由拉萨市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分公司支付(合作协议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