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评价范围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
(1)社会环境:本项目确定的直接影响区包括:三江县的古宜镇、良口乡、程村乡、洋溪乡、富禄乡、梅林乡以及从江县的贯洞镇;
(2)生态环境:根据生态因子之间互相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评价范围集中在公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以内区域,同时按取、弃土区的分布和是否有珍稀濒危动植物以及其他因素适当扩大评价范围(包括受建设活动影响的位置如取土场、弃土场、物料堆放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野生动物评价范围扩大到其活动栖息范围;
(3)声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4)水环境:浔江及其支流燕茶江,都柳江及其支流苗江河、晒江河、小宾河、高露河、南江河、八洛江等跨河桥梁上游100m至下游100~1000m水域;
(5)环境空气: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的范围;
(6)景观环境: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取、弃土场等受工程影响的区域;
(7)公众参与:主要对象为项目直接影响的古宜镇、良口乡、程村乡、洋溪乡、富禄乡、梅林乡及贯洞镇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