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出了“十二五”期间,根据《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15年),到2015年,在全国生猪主产区(包括生猪养殖基地县、调出大县)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 100万头以上的大型定点屠宰厂(场)。目前,我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50%,对百万头生猪屠宰厂(场)生产废水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的影响进行了探讨,供生猪屠宰场和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参考。

关键词:生猪屠宰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探讨 

  1小城镇水环境污染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加快,一些小城镇在迅速发展的同时,水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一些环境容量小、人口密度大、工业相对集中的小城镇,其水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不亚于大中城市或工业区。同时,随着农村城镇化趋势的发展,农村进入小城镇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导致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也逐年增加。这些因素都使得不少河流、湖泊等水体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并且,我国约95%以上的小城镇均未建污水处理厂(设施),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不足10%,乡镇或村办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达标率不足30%。 

  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及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政策对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与原则,规定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50%,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2小城镇污水厂的特点 

  小型污水处理厂除了规模较小外,还具有如下特点:排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因此变化系数大,进水水质、水量波动都较大,冲击负荷大,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需要选择耐冲击的污水处理工艺;多数小城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合流排放,且由于受到小城镇经济条件的制约,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给污水水质造成一定冲击;污水、雨水没有完全分流,收集的污水还带有一定的雨水入流和地下水的入渗,导致水质浓度偏低;所处小城镇可能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规律,导致近期污水量比较少,而规划远期污水量较大;由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政府财力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以往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不能照搬到小城镇的污水处理中去。因此,小城镇污水处理应满足经济、高效、节能和简便易行的处理要求。 

  3生猪屠宰场产、排污分析 

  3.1我国生猪屠宰现状 

  根据《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15年),确定2010~2015年发展目标:通过实施规划纲要,全国逐步形成以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区域性肉品加工企业发挥重要功能作用,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具体目标如下。 

  (1)行业集中进一步提升,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发展壮大。到2015年,在全国生猪主产区(包括生猪养殖基地县、调出大县,下同)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 100万头以上的大型定点屠宰厂(场),其屠宰量占全国的比重逐步提升;品牌化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适度增长。 

  (2)行业技术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到2015年,定点屠宰厂(场)的待宰间、急宰间、厂房、屠宰设备、预冷间以及工艺流程等全部达到相关标准;建立并使用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配备资质合格的检验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运输工具使用、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下同)均经过专业培训,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均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3)猪肉产品结构得到优化,综合利用率有所提高。初步改变我国猪肉产品白条肉多、分割肉少;热鲜肉多、冷鲜肉少;高温制品多、低温制品少以及综合利用率低的现状。到2013年,争取县城以上城区猪肉小包装销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冷鲜肉市场份额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到2015年上述比例分别达到20%和30%左右。 

  根据《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将到2015年,在全国生猪主产区(包括生猪养殖基地县、调出大县,下同)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 100万头以上的大型定点屠宰厂(场)。 

  3.2百万头生猪屠宰厂(场)产、排污分析 

  按年屠宰百万头规模,年工作时间为300d,实行两班制,单班产业为1667头,按收购平均毛重110kg/头计算,根据《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资料和查阅相关资料,按6.5m3/t(活屠量)计算,百万头生猪屠宰场日用新鲜水量1904.7m3/d,主要为屠宰加工车间用水、综合利用加工车间用水、制冷系统补水和生活用水。生活废水和生产车间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水量为1721m3/d。一般企业都会建设回用设施,将经处理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再进行回用,主要用于冲洗待宰圈、洗车及绿化,可回用242.5m3/d。生产废水主要是生猪清洗,屠宰和加工工序排放的清洗废水,废水中主要含有血液、油脂及清洗内脏时内容物等,该废水排放特点是有机物浓度较高,排放量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及动植物油等。 

  将屠宰车间排水、冲洗设备排水、生活污水等排放源所排废水中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列入表1中,经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放情况见表2。 

  4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分析 

  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一般为5万t以下,一般会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下进行,本文探讨为百万头生猪屠宰厂(场)内污水处理站出来对日处理能力为3万t,分两期建设,每期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t,进水为工业和生活混合进水的典型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典型的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接受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混合进水的进、出水水质指标见表3。表3典型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控制指标一览 

  项目污染物CODcrBOD5SSNH3-N生活污水35015020045进水浓度/(mg/L)工业污水50025025050综合水质42512522550出水浓度/(mg/L)6020208 

  百万头生猪屠宰厂(场)日废水排放量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占典型的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负荷比见表4、表5。当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时,百万头生猪屠宰(厂)废水排放量(除去回用量)为1448.5t/d,而事故状态下,无法进行回用,废水排放量为1691t/d。 

  由表4、表5的结果可知,百万头生猪屠宰场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5万t、混合进水浓度COD为425mg/L、氨氮为50mg/L)的影响如下:①正常状态下,污水日排水量占典型小型城镇污水厂日处理能力的965%,污染负荷比CODcr、NH3-N分别占1136%、587%,基本上不会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②事故状态下,污水日排水量占典型小型城镇污水厂日处理能力的1127%,污染负荷比CODcr、NH3-N分别占4219%、1240%,将会直接影响到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5对策与建议 

  (1)按照要求,建设适当容积的污水事故应急池,建议污水事故应急池的容量按污水处理站处理非正常状态下(事故排放)单天的排放量1691t计,保险系数为11,计算出污水事故池的容积为1860m3,实际建设过程中,污水事故池的容积为1900m3。 

  (2)加大污水回用量,本例中,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废水为14485t,污水回用量为2425t,回用率为1434%,回用率不高,可以通过进一步提高污水回用量,从而从根本上减轻对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影响,同时减少新鲜用水量,节能水资源和企业运行成本。 

  参考文献: 

  [1] 邓仁槐.畜禽养殖废水混合处理工艺[J].环境工程,2006,24(4). 

  [2] 徐谦.北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与防治对策研究[J].农村生态环境,2002,18(2). 

  [3] 陈玉民.中国主要作物需水量与灌溉[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5. 

  [4] 环境保护部.关于公布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公告[R].北京: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2010. 

  [5] 周生贤.周生贤部长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的讲话[J].环境保护部,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