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评价:铁路两侧300m 范围,以工程永久性、临时性用地范围为主。
2、声环境:线路两侧距离铁路中心线120m,有敏感点地段可适当扩大至200m。
3、地表水环境:为铁路各站、段排污口受纳水体上游0.5Km,下游5Km 的区域,跨河段为桥位上游200 米,下游1000 米。
4、电磁环境:距离铁路两侧各50m 以内的居民住宅区。
5、空气环境:铁路沿线牵引机车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对线路两侧空气环境的影响趋势分析。
6、社会环境:铁路直接及间接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