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的要求,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该项目使用的染料和化学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及物料储存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但项目选址位于潭江上游,潭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水质要求较高,环境风险评价主要针对废水事故排放对锦江水质的影响,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