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国生态环境整体状况比较脆弱,特别是森林资源相对短缺,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日趋严重、荒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质量不高等方面。
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将全国生态建设按类型划分为八个区域,每个区域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方式有所区别。根据该规划,本项目选取了其中3个区域的5个省,分别开展以造林和改造林为主的森林生态建设:
一是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山西省。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以县为基本单位,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实行草、灌木、乔木结合,恢复和增加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