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评价目的
⑴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⑵通过工程分析、污染源监测及同类型厂家调研测算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
⑶对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⑷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建成投入运行后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及范围。
⑸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措施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对企业生产线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实现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
⑹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