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众参与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社会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在于获取项目周边居民、单位以及相关的领导、专家对该项目建设前后在区域环境质量方面、项目环保治理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总体认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提供参考。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决策的一种有效方法,它有助于加深对建设项目潜在影响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出符合实际的替代方案和设计方案以及减缓措施,帮助环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认识项目建设地区环境状况及环境资源价值,从而规避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
6.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5日内,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