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工程的可行性报告,针对工程排放污染物的特点,依据国家、行业、部门和江西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分析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工程设计中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对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对尚未达标排放的工序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做到针对性强、措施得力。评价中贯彻“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评价结论力求做到科学、公正、明确、客观。
同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合理确定评价范围、监测项目,并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和预测模式,确保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