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评价重点及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的重点为生态环境与水环境影响评价,疏挖底泥处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空气环境影响、噪声污染影响等作简要分析。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工程区为主,适当延伸至周边区域的陆域和水域;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巢湖水域及堆场工程余水排放可能影响到的水体。
1.5评价工作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本项目涉及区域小于20km2,区域内无珍稀濒危物种,生态环境评价定为三级;工程余水排放量1.20万m3/d,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受纳水体巢湖为大型水体、水质要求为Ⅲ类,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二级;工程作业噪声对区域影响增加值小于3dB(A),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因污染恶臭排放负荷较小,其评价等级按三级以下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