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等级
(一)地下水
该项目在石油勘探、开采、运输、贮存等过程中均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污染途径为:1、封存在井场的废钻井液、跑冒滴漏的废酸化液、压裂液、废油等经雨水淋溶、渗透污染地下水;2、废液池、污油池、水泡子、排水干渠内废水、废液渗透污染地下水;3、钻井、采油、注水、酸化、压裂、洗井等作业时井下泄漏的废液对潜水层及承压水层的直接污染。
根据该项目特点以及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确定该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二)大气
该项目所排大气污染物有钻井、采油、油气集输过程中烃类气体放空和挥发,中转站内加热锅炉烟气排放、钻井机械与各种车辆的尾气等。总烃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该项目所在地为平原地形,根据该项目特点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确定该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三)噪声
该项目所在地为油田开发区,周围居民较少,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2类标准,扩建后,项目所在地噪声级增加不明显,受影响的人数较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规定,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四)生态
本项目井网开发面积为28.41km2,该项目所在地土壤类型为黑钙土和草甸土,开发区内以自然草原生态为主,并有人工生态(农田、林地)及水域等生态系统。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建设期对植被的破坏和整个开发过程排放的各种废物对土壤、地下水、植被的污染。
根据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造成的生物群落变化及水和土壤的性质变化,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