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评价工作原则
1.3.1.评价工作总的原则是“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3.2.通过工程分析,算清污染物的“三本帐”;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1.3.3.充分利用近年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取得的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成果,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4.环境保护对象(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沿江区域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属化工工业用地(越洋化工城)。该地区的环境大气功能为二类区,空气质量应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附近水体为长江,长江水质应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根据实地调查,建设项目附近为永圩村,距离建设项目800m左右,现有近100户住户。距离厂界南侧约150m处少数住户将于近期内搬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