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评价重点
本项目属非污染项目,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和工程范围内环境状况确定泵站改造、新建泵站和输水河道开挖疏竣、输水河道影响工程评价重点为施工期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底泥处置、泵站运行期噪声、水土流失、移民安置等对环境的影响和血吸虫病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1.5. 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
1.5.1. 评价范围
各单项工程的评价范围根据各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范围确定。
1、泵站建设及改造工程
评价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区及周边影响范围。
2、输水河道工程(高水河整修、金宝航道工程、里下河水源调整骨干工程)
评价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区及周围影响范围、移民安置区等。
3、输水影响处理工程(徐洪河影响处理工程,骆南段中运河影响处理工程、沿运涵闸漏水处理工程、里下河水源调整灌区工程)
评价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区及周围影响范围、移民安置区等。
各环境因子的评价范围根据各单项工程对其影响特点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包括施工河流、施工废水受纳区;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施工场地及主要运输路线两侧100m范围内;施工噪声评价范围在施工场界外300m范围内;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施工区和可能影响范围;水土保持评价范围为施工场地和周边影响区域及移民安置区;人群健康评价范围为施工区及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