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网-工程师的家园
山西省“十二五”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试行)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2-01-09 17:03:52

---结合排放标准中的单位产品排放量标准、设计规模核定全年许可排污总量。

---结合污染物排放速率标准和全年正常生产时间核定全年许可排污总量。

---结合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浓度排放标准和设计排放废气量或废水量核定许可排污量。(行业排放标准中有特别限值排放标准的,一律执行特别限值排放标准)

---按照采用先进生产技术的最少的污染物产生量(从根源上尽可能预防和减少污染,至少达到本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和采用最佳污染防治技术情况下的污染物去除效果核定许可排污量。

---按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或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核定排污总量。

以上数据不一致的,取最小值。

    (二)根据2010年污普更新调查报表指标解释,工业废水及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量指全年经过建设项目所有排放口排到厂区外部的废水及污染物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达标排放(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的矿井地下水。

    (三)建设项目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其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建设项目出厂废水排放量和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浓度计算。

    (四)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核定排放量中不包括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控制无组织排放。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需核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照负荷率和出水标准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置换方案审核

    (一)置换比例的审核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市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以及建设项目是否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行业采取不同的置换比例。

    1、对以下重点行业,按照1:1.5的比例置换。

    废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重点行业是:燃煤(或矸石)电厂、建材(水泥)、冶金、焦化;

    废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重点行业是:焦化、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业(包括制糖、淀粉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等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包括氮肥等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染料制造等行业)、饮料制造业(包括酒精制造、酒的制造、软饮料制造等行业)、食品制造业(包括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罐头制造等行业)、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药生产、含提取工艺的中成药生产及生物、生化制品生产)以及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小区)等。

更多
  • 相关新闻
  • 热点推荐
  • 我来说两句 ()
用户名: 验证码: 验证码
  • 本月热门下载
  • 环保推荐论文